江门十部门联合出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引
来源:江门台
近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共青团、妇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联签《关于开展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协同救助保护的工作指引》,聚焦受性侵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提出具体指引。
近日,江门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法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共青团、妇联、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九部门,联签《关于开展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协同救助保护的工作指引》,聚焦受性侵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提出具体指引。
《工作指引》从线索发现、救助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合法权益保障、从业禁止等五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措施,为孩子们撑起全方位的“保护伞”。《工作指引》明确,公、检、法等部门发现受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出现身体伤情、病情或精神疾病,启动协作机制。医疗机构应及时响应,提供心理测评和医疗救治。教育、民政、卫健、团委、妇联、妇儿工委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配合组织心理咨询师、社工介入,对有需求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提供心理支持、情感慰藉。《工作指引》最大的亮点是推动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拓展至医疗卫生部门。首次明确了教育、医疗等部门应联合公安机关常态化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工作人员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筛查,落实准入查询制度,对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一票否决”,不得录用。教育、医疗等部门每年要定期开展涉性侵类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对查询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要及时解聘,从源头排除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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