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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对13大类应节食品进行监督抽检 仅1批次不合格
来源:江门台综合
春节将至,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经营的13大类应节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4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样品1批次。
邑网通 小编
2019-02-0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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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经营的13大类应节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食用油、速冻食品、酒类、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4批次,内在质量不合格样品1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0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酒类15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食用油5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肉制品1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5批次、糕点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30批次、餐饮食品15批次,饼干5批次、不合格1批次。(详细抽检产品信息可戳此处链接)

  不合格产品情况

  饼干内在质量不合格1批次:江门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发展大道店销售的标示宿迁市汇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4日生产的、规格为428g/包的奶盐味苏打饼干,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34g/100g,超过标准规定(≤0.25g/100g),检验机构为广东省测试分析研究所(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

  处置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过氧化值表示油脂和脂肪酸等被氧化程度的一种指标。用于说明样品是否被氧化而变质。那些以油脂、脂肪为原料而制作的食品,通过检测其过氧化值来判断其质量和变质程度。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馨提醒

  ●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