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江河 资料图
作为我市的“母亲河”,潭江贯穿我市境内约210公里,其流域总面积为6026平方公里,是我市生产、生活的重要水系资源。为保护潭江流域水质,我市对潭江流域实施“河长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河长制”实施情况。近日,我市公布了2016年-2017年和2017年第二季度潭江流域“河长制”考核情况,数据显示,我市潭江流域河长断面近五成水质改善,段长断面水质有7成下降,整体水质情况仍不容乐观。
按考核排名,江海区北头咀支渠、蓬江区天沙河获通报表扬,会城河会城段、紫水河会城段段长,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亮驰面临问责,调离工作岗位并在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另有2名段长受到预警提示。
18个河长断面近五成改善
根据《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考核断面水质监测评价办法(试行)》,我市每月对潭江流域 18个“河长”断面、31个“段长”断面开展水质监测。
此次发布的潭江流域“河长制”实施第二年(2016年7月-2017年6月)河长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显示,8条河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占44.4%),水质改善前三位是江海区北头咀支渠、蓬江区天沙河、恩平市公仔河;10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占55.6%),水质下降后三位是新会区会城河、恩平市仙人河、新会区紫水河。
去年,我市发布的第一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潭江流域水质分析报告显示。在对18个河长考核断面进行198次监测后,有71次监测结果符合考核标准,水质达标率35.8%,整体水质状况不佳,达标率不足四成。主要原因为,我市建成区内的6条黑臭水体均位于潭江流域内,污染问题突出,拉低了整体考核结果。同年7月,我市根据“河长制”监测结果排名情况,对相应的段长进行奖惩,正式实施责任追究。
31个段长断面七成下降
去年发布的第一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5月潭江流域水质分析报告显示,31个段长考核断面共开展监测341次,128次符合考核标准,水质达标率37.5%,达标率同样不足四成。
此次发布的2017年第二季度水质监测结果显示,7个段长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改善(占22.6%),水质改善前三位是蓬江区天沙河棠下段(江沙收费站断面)、蓬江区天沙河环市段(白石断面)、开平市新桥水水口段(水口桥断面);24个断面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占77.4%),水质下降后三位是台山市台城河四九段(合水水闸断面)、开平市镇海水龙胜段(人民桥断面)、新会区紫水河会城段(新会大桥断面)。
此外,会城河、紫水河是我市列入国家和省重点整治清单的六条黑臭水体中的两条,近期水质出现持续恶化。从上世纪后期开始,会城河、紫水河受生活、工业和农业污染,由清澈河流变成黑臭水。为此,新会区制定了紫水河、会城河黑臭水体整治方案,进行了多次专项整治行动,河道内的垃圾、漂浮物等均有减少。按整治目标, 2018底前,要实现水体不黑不臭。
7人表扬1人问责2人警示
根据《江门市潭江流域河长责任制实施方案(试行)》,从河长制实施的第二年起,对各河长每年度、各段长每季度水质考核结果和排名实施奖惩。
根据此次公布的考核情况,江海区北头咀支渠、蓬江区天沙河因水质改善较好,获得通报表扬,并将获得资金奖励。江海区河长考核断面“北头咀支渠”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从第一年度的2.40下降至第二年度的1.65,下降幅度31.25%,列居全市18个考核断面第一;蓬江区河长考核断面“天沙河”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从第一年度的6.01下降至第二年度的4.45,下降幅度25.96%,列居全市18个考核断面第二,水质改善明显。江海区北头咀支渠河长(汤惠红)、段长(邓群标)和蓬江区天沙河河长(李欣立)、段长(张怀业、庄伟雄、梅伟豪、林建中)等7人获通报表扬,并将在本年度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中获得奖励。
会城河会城段、紫水河会城段段长(新会区会城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亮驰)因排名持续靠后,将面临问责,调离工作岗位并在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2017年第二季度水质监测结果显示,“紫水河新会大道桥”断面水质综合污染指数从2016年的2.95上升至2017年的12.15,上升幅度311.86%,列居全市31个考核断面倒数第一;2017年第一季度会城河会城段排名倒数第二;2016年第四季度会城河会城段排名倒数第二。此外,开平市镇海水龙胜段人民桥段断面段长和台山市台城河四九段合水水闸断面段长因排名在后三位将得到预警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