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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一工厂门卫被市环保局警告!同样的错误,你也在犯吗?
4月7日下午,恩平市环保局联合相关单位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在325国道恩城往大槐方向路边的一家工厂门前焚烧垃圾。
邑网通 小编
2017-04-10 20: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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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下午,恩平市环保局联合相关单位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人在325国道恩城往大槐方向路边的一家工厂门前焚烧垃圾。

        记者赶到现场后看到,焚烧的地方是一家工厂门前的垃圾池,池内存放着大量废弃的油桶和建筑垃圾,当时还有火苗在燃烧,冒出大量浓烟,散发出阵阵浓烈的刺激性气味。

        恩平市环保局与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随即向该工厂有关负责人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原来是工厂的门卫看到垃圾池太满,便点火将垃圾焚烧,其本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恶劣的影响。经过恩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的劝导和警告,该工厂门卫主动扑灭和清理焚烧中的垃圾,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露天焚烧或者使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固体废物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污染,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恩平市环保局呼吁广大市民规范处理垃圾,不要擅自焚烧处理,以保护恩平美好的生活环境。

记者:郑裕豪    实习记者:何雅雯/吴宝琳

编辑:李立平/何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