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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到店购药应主动配合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来源:江门台
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配合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主动防疫”“非必要不进店”。
邑网通 小编
2022-02-1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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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假期结束,各地人员回流更加频繁。因此,药店承担疫情防控“哨点”监测任务也面临更高的传染感染风险,需要执行更严的防控措施。2月9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致江门市民的一封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主动配合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主动防疫”“非必要不进店”。

信中向市民呼吁:1.到店购药应当配合“进门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不入店购药,按照药店指引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就诊。2.购买《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应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患者信息、14天旅居史以及是否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进行答询和登记,待药店工作人员录入“省智慧药监购药人员信息登记报告系统”,未触发系统拦截后再付款购买《目录》药品。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群众应主动向社区报备。



对此受访市民多表示理解支持,“国内疫情仍不稳定,配合店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应该的,这也是对自己的健康安全负责。”

同时,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呼吁零售药店要提高营业场所疫情防控意识,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和警惕性,积极组织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和定期核酸检测,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做好防疫工作。

该局药品科副科长欧阳飞月表示,零售药店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居民购药指引》、《目录》、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名单、社区“三人小组”联系方式等疫情防控告示,每日更新中高风险地区、本土病例地级市等涉疫地区名单,做好对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工作,避免造成市民恐慌。

江门大参林潮江分店店长翼灿梅说:“我们始终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顾客严格落实进门‘三必须’,销售目录药品登记上传,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江门台记者汤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