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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需主动自觉做好防疫工作 瞒报疫情需负法律责任
来源:江门台
司法部门和律师提醒,在疫情筛查和防控的艰难时期,市民需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出现隐瞒行程轨迹、不向社区及时报备等违法行为,不仅会严重干扰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邑网通 小编
2021-12-2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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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疫情反复,我市多地出现密接者。司法部门和律师提醒,在疫情筛查和防控的艰难时期,市民需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出现隐瞒行程轨迹、不向社区及时报备等违法行为,不仅会严重干扰辖区疫情防控工作,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人员,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人员,健康码异常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属社区(村)和单位报告,接受社区(村)管理,积极配合防疫措施。有律师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避免病毒传播,每个公民应自觉主动上报个人健康情况、行程信息等,瞒报、谎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广东法匠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艳娜介绍说:“对隐报、瞒报、谎报行程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如果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还可能构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疫情当前,每个市民都要自觉服从防疫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配合防疫工作的开展。

李艳娜律师说:“不服从、不配合甚至拒绝执行有关政府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同样可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罚款。如果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依法防疫行为,还可能面临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此外,律师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市民要明辨是非,保持理性,对于疫情防控方面信息来源不明的非官方消息,不轻信,不造谣、传谣。


(江门台记者周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