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一家超市因不录入“冷库通”被责令整改
来源:新会发布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超市进口冷冻牛肉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
为加强市场监管领域“人物同防”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新会区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整治行动,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未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采购无合法来源的冷链食品、未按规定录入“冷库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近日,执法人员检查了11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发现一家超市未按规定查验进口冷冻牛肉的《集中监管仓出仓(库)证明》文件,未按规定将进口冷冻牛肉出入库信息录入“冷库通”。
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超市进口冷冻牛肉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责令其停止经营进口冷链食品3天落实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通过才可恢复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否则不得经营。同时,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教育,指导督促其必须遵循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压实防控主体责任,防范疫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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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通告》(江防疫指办告〔2021〕7号)规定,我市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对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冷库通”随附追溯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的出仓(库)证明文件(以下简称“一单一码四证”),方可在江门市内储存、销售、加工,并按要求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简称“冷库通”)准确、规范、真实地上报具体进口冷链食品的出入库信息。
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我市集中监管仓而不进入、不能提供“一单一码四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严肃查处,并纳入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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