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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药店购买43种药物需实名登记
来源:江门台
从8月26日起,全省各零售药店在销售目录内的退热类药品时必须实施实名登记报告。
邑网通 小编
2020-08-27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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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管局拟定了《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从8月26日起,全省各零售药店在销售目录内的退热类药品时必须实施实名登记报告。

  《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内共涵盖43种药品,包括布洛芬、连花清瘟胶囊、美林、藿香正气水、小柴胡冲剂等。 记者今天(27日)上午走访市区多间药店发现,工作人员已按要求对购买这些药物的顾客进行实名登记。

  某药店店长助理李少群表示:“从新冠疫情开始,我们都按照上级的指示做实名登记,不过这次新文件对药物品种扩宽了范围。提醒顾客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以方便购买药物,还有必须做好防疫措施,戴口罩进店。”

  另外,零售药店通过网络销售感冒退热类药品实行“网订店取”,不得通过送餐、跑腿、快递等服务平台进行配送。对于此次实名登记的措施,不少市民都表示支持。

  市民林女士说:“疫情期间确实有这个需要,作为市民我们都支持。”

  市民陈先生说 :“我很支持,因为这样买药正规点,加上我们用药也比较放心。”

  (江门台记者 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