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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物业服务收费新规下月实施 实行政府指导限价
来源:江门台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高层的有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2.4元/平方米/月,多层无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
邑网通 小编
2019-08-16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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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3日,市发改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江门的物业服务收费将有调整,实行政府指导限价。

  根据《征求意见稿》,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高层的有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2.4元/平方米/月,多层无电梯住宅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汽车车位60元/车位/月,摩托车10元/车位/月。

  对于我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现状,受访市民多表示收费仍然偏贵,希望新规施行后,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能有所下降。

  市民黎女士说:“建议有电梯的住宅,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不要超过2元,没有电梯的一块钱左右比较合理,这个收费标准应该是普遍能够接受的范围。”

  市民张女士说:“最高限价再低一点会更合理,以江门现在的经济状况来看,我觉得车位管理费30-40元比较合适。”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实行小区出入证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每户不少于4张出入卡,机动车按一停车位一证的方式免费配置车辆出入卡。市民李女士表示赞同,她说:“免费帮业主配置出入卡是合理和必要的,我觉得物业费中应该已经包括帮业主办理出入证跟车卡等费用。”

  据悉,《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8月19日截止,新规将于今年9月1日起执行。鹤山、台山、开平、恩平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江门台记者王小磊 编辑丁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