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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倾倒上千吨垃圾 蓬江法院开审涉嫌污染环境涉恶案件
来源:江门台
蓬江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一宗跨市涉嫌污染环境涉恶案件,3家公司和10名被告人被指控往蓬江区荷塘镇倾倒生活垃圾1400多吨。
邑网通 小编
2019-05-20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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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20日)上午,蓬江区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一宗跨市涉嫌污染环境涉恶案件,3家公司和10名被告人被指控往蓬江区荷塘镇倾倒生活垃圾1400多吨,造成当地环境污染,而垃圾清理费用高达62万多元。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谷某、赵某等人组建的无名运输车队,从2018年3月至4月底期间,多次从中山市某地垃圾场装运垃圾后,凌晨时分运输、倾倒到荷塘镇某旧洗水厂。截至案发,所倾倒垃圾共计1447.59吨,该厂空地均被填满。垃圾的恶臭引起附近居民多次投诉。经查实,清理上述垃圾费用高达约62.2万元。经采样检测,这些垃圾中含有多种重金属有毒物质。

  黄某等人的车队包括出资人、司机在内,共10人被起诉。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广东某奥公司及其位于中山的某分公司、东莞市某昌公司。其中,广东某奥公司被指,明知某昌公司不具备投标中山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以及处理服务条件的情况下,依然让其挂靠。而某昌公司在监管某奥公司的分公司时,明知道黄某等人的车队不具备运输垃圾处理资质,却仍把相关业务交给该车队处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对某昌公司和10名被告人提出刑事指控,指控其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倾倒有害物质、造成严重公私财产损失。同时提出公益诉讼请求,要求某奥公司及其分公司和10名被告人共同承担环境污染损失赔偿22.7万元,并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赔礼道歉。本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徐鸿彬 编辑王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