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环境保护战又有实质性进展。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江门日前制定出台了《江门市环境执法百日整治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并从11月起全面启动环境执法百日整治行动。一个月过去了,该整治行动成效如何?近日,记者从江门市环保局获悉,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宗,整治行动仍在进行当中,将持续至明年2月中旬。
整治对象
火电玻璃陶瓷等行业是重点
根据《行动方案》,此次整治行动将加强全市火电、玻璃、陶瓷、化工、喷涂加工等涉气重点行业和“一面六河”沿岸印染、皮革等涉水行业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执法和监测,突出强化环境管理、强化惩处力度、强化司法衔接、强化督办问责“四个强化”,持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力度。
市环保局局长廖辉文表示,除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外,此次整治行动还将兼顾推进中心城市建成区及周边地区VOCS和NOX的协同减排、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秋季臭氧削峰行动、不利气象条件下联动应对、治差水保好水等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各项监管减排措施,持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整治成效
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0宗
从11月3日启动整治行动至今,取得了哪些成效?记者从市环委办获悉,自江门市“环境执法百日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各级环保监管、执法主体责任,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的环境“大监管”“大执法”机制,形成了市、县(区)、镇(街)三级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整治的工作局面。
目前,江门市环保部门已建立全市涉气排放的4家火电、14家玻璃、35家陶瓷、65家化工、62家喷涂加工、93家印染、39家制革企业以及120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的“八大”行业整治清单和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案件未办结案件清单,逐项量化整治任务,倒排时间进度,加强督查督办,通过压实责任,倒逼整治落实到位。
从执法情况来看,据市环保局通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3人次,检查企业469家次,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企业43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宗,其中责令限制生产1家、停产整治1家、查封扣押4家。
此外,在“散乱污”企业治理方面,全市已排查并建立第一批1177家“散乱污”企业清单,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加强监管一批分类推进整治,已完成第一批关停取缔企业618家、加强监管企业263家,并在此基础上,同步推进第二批396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其中,新会区完成整治第一批“散乱污”企业523家,约占到全市总数的44%,整治力度较大。据悉,整治行动将持续至明年2月中旬。
下一步
建立强制执行联动工作机制
廖辉文表示,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通过实施交叉执法、加强督查问责、落实环保行政案件、强制执行联动机制等措施,推动环境执法百日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为保障环境质量改善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为全力破解执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环保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江门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联动工作机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成立江门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联动工作小组,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环保局牵头,各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电局、市供水部门、市人社局、各市(区)法院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廖辉文介绍,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在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联合行动,互通交流案件信息。
廖辉文表示,对于不履行环保行政处罚的企业,将由法院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联合行动,采取“两断”、“三清”等强制措施(即由供水、供电部门强制断水、断电,强制违法企业完成“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对违法生产者予以司法拘留,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通过不断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对违法企业形成强大的“震摄力”,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现场直击
A
荷塘一皮革厂
废气超标
11月30日,由江门市副市长林飞鸣带队的市督导组来到位于蓬江区荷塘镇的康溪工业区,开展皮革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整治督导。一踏入康溪工业区,一股恶臭味便迎面扑来,而这股臭味的来源,正是工业区内一家名为鸿盛皮革厂的企业。
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江门市涉及荷塘镇康溪工业区环境问题的重点案件中,就曾有群众反映该企业没有环评手续。市环保局曾先后对该厂部分生产车间存在未批先建、废水废气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多次进行立案查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处罚款;对其有关负责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当督导组一行到达鸿盛皮革厂,却发现工厂仍在生产,生产车间内的工人每一位都正忙碌地工作着。尽管该厂负责人表示已开展了相关的治污设施的整改,但因其生皮仓库、废水治理设施的恶臭气体收集系统不完善,在该厂厂界周边仍能闻到异味。
“今年11月28日,我们再次对该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监测,结果显示为超标。”蓬江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市督导组要求,蓬江区环保局需进一步加强企业现场监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停产整治的要求,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下一步我们将对该企业作进一步的立案查处,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同时将联合荷塘镇政府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停产整治措施到位。”该负责人说道。
B
饮用水源边缘
违建沙场
11月30日,林飞鸣一行还对西江荷塘段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茂昌沙场清理现场进行了督导。据环保部门介绍,位于荷塘镇南村海边的茂昌沙场占地面积12亩,在2个月前的排查中,环保部门发现该沙场位于西江荷塘段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边缘,每当沙子流入水中时,水源便会因此被污染。
“为了保护好饮用水源,确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安全,我们进行了强化保护,将位于保护区边缘的该沙场也纳入了整治范围。”林飞鸣表示,目前已要求对该沙场进行清理。当天,记者在现场看到,沙场的主体已经基本清理完成,只剩零散的小沙堆待清理,而按照清理要求,沙场的清理工作需在12月3日前完成。